廢死聯盟最常把這個數據拿出來說嘴,我們來找一下相關的資訊。經過Google,發現這個數據,原先是由哥倫比亞大學的研究中所引用出來的,原研究報告的標題為'Capital Attrition: Error Rates in Capital Cases',於2000年時所發表的。在這份報告裡指出,如果刑期是死刑的誤判率*,從過去近23年(1973-1995)的案例研究指出,竟然高達6成8!聽起來的確是很嚇人吧。

原來這幾年來,廢死聯盟還活在11年前,還抱著11年前(甚至是快30年前)的數據不放。

而且,他們更沒告訴你的是: 第一,事實上在研究報告裡指出,這個68%的數據,是指第一審時就被推翻的數據。

This means that the nation's death penalty cases, 68% of the first instance decision in the subsequent relief program was overthrown, that is, for every 10 death sentences in an average of about 7 will be overturned.

 

第二,廢死聯盟常常拿「誤判率」七成出來說嘴,但事實上,這篇原文研究其實在 "misjudgment rate(誤判率)" 以及 "overthrow the rate(推翻率)"上自己也常常誤用,但是就全文來看,也根據上面那段話,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這68%並不是誤判率。就跟電影上常演的,律師「推翻」了一審判決,重新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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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事實上,這6成8的人再判的結果(也就是二審),只有7%獲得無罪,其中75%還是有罪的,甚至18%還是維持死刑的判決。也就是說,100個被判死刑的罪犯,其中可能有4.67個人是無辜的。 但是請注意:這是1973-1995的統計結果!要不要廢死,大家請自行研判吧。 資料引用來源 美近七成死刑因誤判重審 Error Rates in Capital C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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