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於網路追追追 http://www.nownews.com/2010/10/22/515-2655372.htm

車禍天天都在發生,如果我們開車都遵守交通規則,卻不小心撞死了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上了法院「該當何罪」?網路流傳當前述情況發生時,法官基於「死者為大」與「道義責任」,判決都會偏袒不守規矩被撞死的行人,究竟台灣法律是不是真的像原信所說一樣偏袒行人呢?

觀念全錯的原信:台灣的法律(開車人必看)

為了給讀者最正確的解答,追追追小組這次向中部不願具名的兩位資深法官,及兩位開業多年的律師組成的黃金陣容請教。首先我們就來探討原信中的第一則案例: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時速一百,此時內側護欄內,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你雖然緊急煞車,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事後警方調查,也查不出該名男子為何要強行穿越高速公路,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兩位法官經過討論之後,皆認為原信的說法有漏洞,並解釋行人在高速公路上本來就沒有路權,且是突然跳出,車子又在速限以內,這種狀況是屬於「應注 意但無法注意」,而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所以他們認為駕駛沒有過失。法官另外補充,即使這名駕駛是無照駕駛(例如駕照已被吊銷),在案例一情境下,同樣屬「應注意但無法注意」的狀況,因此無過失;但無照駕駛就是違法,這算另一件事,仍需受罰。

參考法條:
刑法12條: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刑法14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刑法76條: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但依第七十五條第二項、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二項撤銷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而兩名律師在經過討論之後都認為,駕駛車速都在速限以內又是在內側車道,行人也沒有路權,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註:下面會解釋),駕駛會認為不會有行人突然出現;如果有路人突然跳出,即使駕駛遵守一切行車規範還是會反應不及,因此他們認為法官應該會判駕駛沒有過失,而不是各負50%責任,與前面兩位法官看法一致。

接著追追追小組再向法官,律師請教第二則案例: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於前往錢櫃唱歌 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但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 大量出血不治,事故現場,距離人行穿越道50公尺,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法官們首先點出原信中的漏洞,他們說法律上從來沒有規定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視同行人穿越道,這部分有明顯的錯誤。而關於車速的部分,他們表示除了有另外訂定速限,不然市區的速限通常是限速50,因此駕駛並未超速,且原信中說駕駛車子煞不下來才撞上行人,這就代表行人突然出現地方是在車子剎車距離內,一定會撞上,這跟第一則案例一樣是屬於「應注意但無法注意」的情況,因此認為駕駛並沒有過失

律師們認為第二則案例跟第一則其實類似,都與信賴保護原則有關,駕駛完全遵守交通規則,且行人又是突然穿越馬路,造成駕駛反應不及,因此他們也認為法官應該會判定駕駛沒有過失。

什麼叫做「信賴保護原則」?律師解釋,簡單來說,就是這條法律已經受到大家的相信,認為所有人都會遵守,就像大家都知道綠燈可以通行,紅燈就要停 車一樣,都是對於交通法規的信賴。因此律師認為,原信中的駕駛可以根據信賴保護原則,向法官請求判定沒有過失責任。網友「小工蟻」提供2007年的一則新 聞,即為一例。參見:民視新聞 騎士閃避不及撞死人 判無罪 2007-10-23

現在我們要向法官及律師請教最後一則案例: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你百分之百確定你是綠燈, 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子不顧行人號誌,而強行從斑馬線上通過,你時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兩位法官表示,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第一優先路權,所以駕駛在經過路口時一定要減速慢行,不能因為自己車道是綠燈就不注意行人,即使是綠燈,撞上斑馬線上的行人一樣要負過失責任。

但是根據原信敘述,駕駛撞到的是騎腳踏車的人,這就不屬於行人,因此沒有第一優先路權,除非他是牽著腳踏車過馬路,才屬於行人。所以根據原信,騎腳踏車的男子是在車子要通過路口時強行通過,讓駕駛反應不及發生車禍,法官們認為駕駛遵守交通規則,因此沒有過失。
律師們則表示,駕駛遵守交通規則,未超速,且騎腳踏車的人是在路口突然衝出,讓駕駛反應不及,才導致車禍發生,因此他們認為駕駛應該不需要負擔責任,除非有目擊證人證明車子並未減速,駕駛才須負過失責任;但是原信中已經說明駕駛有減速,卻仍然煞不住,顯然是騎腳踏車的人的疏失,因此他們認為駕駛不須負過失責任,同樣與法官們看法一致。

參考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第四條: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綜觀以上的調查,文中講述的三種情況判決,與我們實際請教法官、律師們的結果有很大出入,因為許多狀況是屬於駕駛「應注意但無法注意」,而不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因此駕駛沒有過失;而且原信很多敘述都有漏洞,以後大家不妨多認識一點法律知識,一起來挑錯誤,避免更多人被網路流傳文章誤導,誤解台灣法律。

你還在轉寄沒有自己查證過的信件嘛?收到任何轉寄信第一個動作是請上網路追追追!不要當個沒有自我判斷能力的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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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jpg 早些年的時候,Email信箱裡面總是充滿著一堆"FW"開頭,然後信件內容開頭總是陳列了數百個我沒看過的Email,然後主要的信件內容可能早在三個禮拜前,同事的哥哥的妹妹的朋友的同學的老婆早就轉寄給我過了。沒錯,這就是當年Email剛開始(我在用@ms2.hinet.net)大家最常看到的狀況 - 轉寄信件

老實說,這些轉寄信件中,除了一些笑話或是美女圖之外,常常出現的就是會講一些詐騙手法啊、什麼防範新知啊,事實上你知道嘛?裡面的資訊有超過八成以上都是錯誤的!(數據引用來源:網路謠言的跨國傳播現象初探)而且這些信件裡面,常常都會列入一些人名、地名或是一些剛好呼應文章圖片,甚至會加上一些英文。但事實上,有符合以上這些條件的,通常第一時間都是把它歸類為假的文章,因為其中有太多的不合裡在裡面,譬如說最近又常常被轉寄的一篇:女生月經來時為何不能洗頭?難道你不覺得這種信是唬爛的嘛?你就乖乖的相信,照著信上面的去做嘛?

拜託不要那麼蠢好不好!(生氣只好用18號字)

尤其現在Facebook、噗浪這種要轉寄這一類的文章更方便了,於是總是在動態消息或是河道上看到這種愚蠢的轉貼。難道收到信,你先想一下再轉貼,有這麼困難嘛?每每我去澄清一些愚蠢的網路謠言之後,隔沒兩個小時,它又被不同的朋友轉貼到牆上來了!

%︿#$r#@%!%$#%#$%!

基本上,這種信件,好說歹說都流傳了四、五年之久,真的,這一兩年反而沒什麼新的謠言,都是一堆爛梗。當年為什麼會有這些謠言信件呢?根據專家研究統計,這些信件通常都夾帶著病毒及木馬,只要你打開它就會植入木馬到你的電腦裡面,然後收集你跟所有你記過信的朋友的Email,然後發廣告信騙錢。事實上這些信件早就被一些人踢爆過了,上Google搜尋找到正確答案並不是一件難事,但如果你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查證,請你花一天的時間,把網路追追追這個網站好好的看完好嘛?看完以後,你就知道你以前如果有在那邊轉貼這種信,是多麼愚蠢的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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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阿宅,從國中的時候開始,每次段考完就是我重灌的日子。不為什麼,只因為覺得電腦變慢了,有時候會當機,不重灌一下好像對不起自己。但是人總是會長大的,經歷過無數次「好人」之後,我決定我只幫我女朋友或老婆重灌電腦了(連老媽都不例外!)那偏偏有時候嘴賤或是人犯賤,不小心又會被同學、朋友、同事知道說我會修電腦,問我可不可以幫忙重灌?我都只會說,我會幫忙看看。重灌?門都沒有,因為真的超級浪費生命...

因為事實上來說,Windows XP自從SP3之後,其實已經算是一個蠻穩定的系統了,更不用說後來的Windows 7了(Vista?沒用過~Pass)只要不是硬體方面的問題,其實根本不需要重灌,如果你發現你的電腦不穩定,有是沒事喜歡當機,或是有時候會跑出藍天白雲來,你所要學的是以下兩招(我盡量白話):

1. 上一次的良好設定

基本上開機會經過三個畫面:a. 一開始中間會有數字在那邊跑的,這是第一個(品牌電腦可能看不到) b. 第二個又都是字的畫面 b. Windwos的視窗圖樣出現告訴你開機中。

這時候我們在b階段,也就是又都是字的畫面出現後,一直按"F8",就會出現以下畫面。(不知道什麼時候按的,就按到它出現!)

XP

xpmenu2.png

Vista or Windows7

vistamenu.PNG

請就選擇跟「上次良好設定」同義相關選項,就算字不一樣,找到同義或意義相近的,應該也沒那麼難吧!這一步可以解決50%的問題。

2. 新增使用者

這個還需要截圖教學嘛?不好意思,這裡不是教學部落格,可以自行上網尋找。之後用新的使用者來進行Windwos,幾乎跟新的一樣!這是因為大多數時間系統的不穩定,頂多是系統垃圾設定檔堆積太多,造成系統卡卡的。

所以基本上只需要這兩招,你就可以解決80%以上的電腦問題,剩下的20%......請去找賣你電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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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多說,我被秒殺爆了......


一名被稱作「九寨溝小蘿莉」的小女孩的圖片,連日來被各大網路瘋傳,讓不少網民集體「被秒殺」,「一見傾心,再見傾城」的「蘿莉」因此走紅網路。

四川新聞網報導,針對網民質疑是景區炒作一事,九寨溝風景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在網上看見過這些照片,背景是九寨溝的海子,但不是景區所為。

據報導,查閱網上資料,發現一個帖子稱是「完整版的『九寨溝小蘿莉』」。發帖者「六六」自稱姓呂,目前就讀於福州某大學。去年10月,他和朋友一起去九寨溝玩的時候看到小蘿莉,就問了她的爸爸一點簡單的情況,拍了點照片。「小蘿莉叫美玲,還有個妹妹叫美鈺,住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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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圖請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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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網路操作的朋友,或許都將Google分析Google Analytics)列為必備的網路工具。但是大多數的人可能都將Google 分析當做是流量監控工具,事實上Google分析提供了非常多使用者行為分析的數據,如果只是把Google分析當做是流量工具,那真的是太可惜了。

訂好你的OKR 從Google分析中提取數據去設置KPI

經營一個網站,不可能沒有目的。你的網站可能是一個電子商務網站,有販售物品的需求;可能是個內容提供站,有可能是要轉介到其他站點,或是利用瀏覽率來賺取廣告費用。總而言之,當我們想要利用Google分析來檢視我們的KPI之前,我們必須要先定好目標和關鍵結果OKR, Objectives and Key Results)。一個網站在經過網站優化過後,或許有許多的OKR是必須要達到的,例如說:

  • 造訪關鍵字數提昇
  • 流量提昇
  • 品牌能見度提昇
  • 使用者互動數提昇

這些都可以是設為我們網站優化的OKR,事實上你要有目標和關鍵結果,才能設置你的KPI。在大多數的時間裡,KPI應該是一個百分比或者是平均值,如果你現在還把一個原始數字當做是KPI,這樣就沒有辦法達到「評估」的效應。而且KPI通常是具有時間性,所以你的報告中KPI應該是寫做:

「在過去的一個星期中(時間參數),我們造訪關鍵字數比上個星期提昇了20%(KPI),超過我們預設的1,100組(OKR)的目標,使得廣告的點擊率增加了0.05%(OKR)
。」

你會發現,KPI有時候對應的不只是有一個OKG,大多數時間都會包含了兩個以上的目標和關鍵結果。所以在訂定網站的目標和關鍵結果時,最好是能夠找公司或是工作伙伴共同的來訂定之。

範例:分析使用者行為調整關鍵字廣告

在先前關鍵字廣告怎麼選?就交給閱讀者吧!一文中有提到,利用CPC上架不用費用的特性,去找出使用者比較喜好哪個廣告,又哪個廣告對於KPI的達成率比較高。「流量來源 => 廣告活動」來觀察之,如果有綁定Google關鍵字廣告,則在Adwords廣告活動中觀察即可,但大多數時間我們要檢視的是Yahoo關鍵字廣告,這時候只需要搭配URL Builder,你就可以清楚的看到透過廣告而來使用者的行為分析,藉此去調整版面設定或是廣告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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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可以依據所需的KPI利用自訂報表的功能,直接在頁面呈現所需要的數據。這些都是Google分析可以運用的例子。往後我們會持續的針對Google分析的運用做更多的討論。

本文同步於Taiwan SEO College | 台灣SEO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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